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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高速路超限行驶最高罚款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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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高速路超限行驶最高罚款3万元 本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今后大型客车或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不仅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而且擅自超限行驶的,还将要被处以最高罚款3万元。这是5月29日下午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该条例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20公里,大型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运输车辆向车外滴漏、流淌、抛撒物品的将被罚款500元。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还将要被处以最高罚款3万元。 又讯(首席记者梁峡林)5月29日下午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但拍摄和演出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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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兰州晨报
编辑:
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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