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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十年见证之四 从“靠地保障”到领取养老金

 2010/02/01/ 09:35 来源:兰州晨报

  从“靠地保障”到领取养老金

  10年间,我省一系列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让农民老有所养梦想成真

  去年12月12日,68岁的华亭县砚峡社区东沟村农民唐德潘领到了“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手册”和一个存折,今后他每个月可以领到70元养老金,这标志着全省新农保试点正式启动实施。

  10年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靠地保障的农民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们到了60岁也能领到养老金;10年后,当我省村干部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启动后,老有所养的梦想真真切切地实现时,这样朴实的感慨随处可见:“不用交农业税了、种粮食给补贴了,现在还能跟城里人一样领养老金,现在咱们农民真是享大福了!”

  全省村干部:率先享受养老保险

  2008年12月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甘肃省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12月5日,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至此,我省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给村干部办养老保险,领多少钱都无所谓,关键是党和政府把我们记在心上。”去年,西固新城乡一位村支书从领导手中接过养老保险金存折时高兴地道出了心里话。据调查,我省村干部平均任职年限为9年,按此《办法》,若60岁退休时,月可领取养老金76元,如果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后,还可享受基础养老金,从根本上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当年,省财政就已落实309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办法》将全省现有16750个建制村的50036名现任村干部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到2009年底,全省新增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12万人,参保率达到98.27%,积累养老保险基金1.2亿元。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解后顾之忧

  有这样一种农民,土地被征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在城市规划区内(含县城、镇政府所在地)因征地失去1/2以上农用地的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户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1/3的人员。他们被称作被征地农民。

  2009年5月,当《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下发至全省各地正式实施起,我省的这些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有了规矩。

  据统计,截至2007年6月,甘肃省累计被征地农民有46万人,涉及土地49万亩。近几年,随着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展,我省每年新增被征地农民10万人,其中10%至15%是完全失地农民。我省出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以上、征收土地占现有承包地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如今,在我省有4340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积累养老保险基金达1.35亿元。

  “老农保”:农民养老得不到真正保障

  如果说,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的启动是我省农村养老保险迈出的第一步,那么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正式启动,则让我省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也向“养老不犯愁”的新梦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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