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5日 15:36 来源:每日甘肃网
【领导干部谈创先争优】
创推进智库建设之先争服务跨越发展之优
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 范 鹏
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战斗力提供了重要平台。自2010年4月中央统一部署以来,全党迅速兴起了创先争优热潮,胡锦涛同志亲自点评自己联系点开展活动的情况,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导、参与和推动活动开展树立了榜样,创先争优活动已经初见成效。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号召全体共产党员要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领广大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们党的性质地位作用集中地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序言表述的“一个核心”(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两个先锋队”(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和“三个代表”(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紧紧围绕这些基本性质地位和作用发挥自身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正是由于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与问题,才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创先争优,说明我们还不够先进、不够优秀,群众和党的事业需要我们更加先进、更为优秀。这次创先争优活动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标准对基层支部建设提出了创先要求,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标准对每一位党员确立了争优标准。我认为,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应该上联《党章》要求、贯彻“双五”(五好五带头)标准、结合具体实际落实到行动中去。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党组织或党员来说,实际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至少有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按照《党章》要求把握政治大方向和行为总要求;二是按照“双五”(五好五带头)标准贯彻创先争优活动要求;三是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和具体岗位落实和体现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