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棚户区改造推出“大手笔”
三年内8万余户居民将圆安居梦
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侯若志)兰州市“大手笔”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计划2015-2017年三年内,改造各类城镇棚户区82875户。这是记者近日从兰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获悉的。
目前,兰州市列入改造计划的棚户区共计114605户、农村危房15169户。兰州市要求,要坚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强化主体责任,创新体制机制,抢抓政策机遇,加大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兰州市制定的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包括:城镇棚户区改造82875户,其中2015年25969户、2016-2017年56906户;农村危房改造12000户,每年完成改造不低于3500户。
兰州市要求,要综合运用国家对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的投资政策,统筹规划、互相协调、综合配套。要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在手续办理、资金补助、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等方面与棚户区改造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项目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地面地下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紧密结合,同步规划、报批、建设、交付使用。大力提倡和鼓励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通过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区的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异地安置等方式,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
在项目改造具体运作形式上,兰州市倡导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一步放开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积极引导棚户区改造配套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发包,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资建设。大力推广特许经营、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建设等各种模式,切实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要依法完善债券制度,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解决贷款额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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