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健康促进医院创建
确保每年有20%的医疗机构成为省级健康促进医院
每日甘肃网6月26日讯 (西部商报记者金奉乾 )6月24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全省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
从2016年开始,确保每年有20%的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为省级健康促进医院,省卫生计生委对通过复查的予以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的暂缓确认,限期半年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撤销其称号。
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是全面保护和促进患者、医护人员以及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是从过去单一的医疗型向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医疗预防保健型转化的具体体现。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等相关医疗保健单位要结合甘肃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积极组织发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从2016年开始,确保每年有20%的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为省级健康促进医院。省卫生计生委将把健康促进医院纳入卫生计生行业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卫生城市创建重要参考指标,对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推动落实积极、创建数量多、质量高的市州,在健康促进类项目上予以倾斜;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市州,将进行通报批评。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也要将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作为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卫生计生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创建工作良好有序开展。
甘肃省健康促进医院建设采用申报制,凡属无烟医疗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故以及因管理不善导致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等事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可申报。省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和控烟履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年组织有关人员,以市为单位对申报医院进行考核。考核命名工作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审定、公示命名等程序。甘肃省健康促进医院满三年复查1次,由省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和控烟履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通过复查的予以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的暂缓确认,限期半年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撤销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