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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厅关于公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议名单的公告2017年02月15日 09:50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省文化厅开展了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地推荐申报、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甘肃省文化厅拟推荐嘉峪宝卷等139项(共计小项159项)为第四批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甘肃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2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6日结束,公示期2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受理单位:甘肃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834813 电子邮箱:gsswhtfy@163.com 甘肃省文化厅 2017年2月13日 ![]() ![]() ![]() ![]() ![]()
编辑:[王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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