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条措施助推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沈丽莉)近日,《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印发实施。《措施》旨在进一步优化我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分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税支持、强化融资服务、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培育力度、强化人才支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共58条。其中有30条政策措施是对国务院、相关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的措施进行了细化。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际,又增加了28条具体举措,呈现出聚焦企业主体,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政策集成,创新政策举措,健全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等亮点。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措施》提出: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依法依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土地竞拍等;凡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单的涉企事项,需要进一步跟进的,由受理部门上门服务;加大中小微企业产权保护,司法部门对涉案企业不得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在加大财税支持方面,《措施》提出: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并享受专项奖补和公共服务事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并组织实施取得良好效果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给予奖励。
在强化融资服务方面,《措施》提出: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和公示机制,搭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企业信息交换共享、查询和应用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支持发行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支持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债、绿色债券;大力推动网贷通、经营快贷、特色产业担保贷、惠农担保贷款、戈壁农业周转贷等适合中小微企业自身特征的融资产品;建立“政保贷”联动机制,稳步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发展;设立省级产业并购基金,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实现产权多元化等。
同时,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享受直购电交易政策;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利用现有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设立人才奖励基金,重点用于省内金融企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或优秀人才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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