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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被提起公诉

 2019/01/06/ 09:07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通讯员苟宏伟 记者张秀芸

兰州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被提起公诉

  每日甘肃网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通讯员苟宏伟 记者张秀芸)近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侦办的“7·11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已被提起公诉,从抓获犯罪嫌疑人至提起公诉,历时3个月。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人夏某、盛某二人纠集方某、胡某等4人总共向全国28个省、市共1328人放款,总盈利1316713.77元。该案是兰州市公安局办理的首例“套路贷”案件,也是兰州市首例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公诉的“套路贷”案件。

  案情分析

  办案民警从“套路贷”案例中分析可以看出,其手段套路并不复杂,被“套路”群体则基本都具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因为资金紧而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找到正规融资渠道,迫切需要资金周转。“套路贷”犯罪分子正是抓住这部分群体“欲贷无门”的急切心理扮演了“雪中送炭”的角色,设置了“零门槛、无需抵押、无需资质、秒放款”的“套路”。

  在本案中,嫌疑人通过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与借款人以借一押一的方式签订虚假的不平等《借款协议》,《协议》签订后,犯罪嫌疑人先向借款人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通过借贷宝账户全额转账放款,然后再让借款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账户将押金及30%的“服务费”返还回来,制造虚假转账流水,制约借款人按照嫌疑人设置的“套路”偿还借款。

  同时,在“套路贷”案件中,一些无需抵押或者无需提供任何抵押物的“套路”,迎合了社会上一大部分人的需求。其实许多受骗者一开始可能就已经觉察了其中的陷阱,可为了获得急需的资金,于是怀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最终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以至于后期偿还的利息远高于借款本金。

  当借款到期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收取30%至40%的“服务费”、“展期费”等名义虚增受害人的债务,同时,将借款人介绍给其他放贷人,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累加借款人债务,从中牟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又通过“呼死你”软件对借款人及其亲朋好友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轰炸,并通过手机短信、彩信、微信的方式向借款人及其亲朋好友群发威胁、恐吓、辱骂等侮辱性信息以及该犯罪团伙P图制作的有借款人头像的“灵堂”照片,有计划地进行“软暴力”催收,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警方提示

  网络借贷平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骚扰、纠缠等手段催收,属于“套路贷”,其真实目的是假贷款,真套路。

  兰州公安民警提醒市民:要理性消费、理性借款,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如遇符合上述“套路贷”作案特征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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