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小微企业收到“新年礼包”
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 通讯员赵紫辰)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藏八宝药浴设备制造厂法人索高林在微信朋友圈分享着自己的喜悦:“去年7月份公司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一转就给企业省下了十多万税款和财务核算支出。现在,国家又将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调高,这样我们的税负又能下降,这个新年大礼包真是太好了!”
据甘肃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介绍,2018年5月1日起国家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全省7149户企业享受减税红利4322.3万元。此次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点上调,对全省61万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疑是2019年最好的“新年礼物”。
目前,甘肃省税务系统已从政策衔接、硬件保障、软件升级、服务优化、分析跟踪等方面着手,推进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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