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月22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为全面有序推进中国(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甘肃省将依托兰州区位和通道枢纽优势,探索内陆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形成辐射西北、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乃至全球的跨境电商发展格局,切实提升甘肃对外开放水平。
《实施方案》显示,甘肃省将依托兰州区位和通道枢纽优势,探索内陆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扩大国际国内合作,促进外贸优进优出、转型发展,形成辐射西北、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乃至全球的跨境电商发展格局,切实提升甘肃对外开放水平。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对外开放平台整体功能布局及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突出重点,错位发展,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与兰州新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各类经济开发园区融合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中心。充分发挥兰州、武威、天水三大国际陆港和兰州、嘉峪关、敦煌三大国际空港对外开放功能,依托兰州“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通道枢纽优势,支持开通中川机场国际货运定期航线,推进多式联运和空空联运,构建高效通畅的跨境电商航空物流通道。在中川国际机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铁路口岸等特定区域和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提升国际物流货运保障能力;依托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形成过程可视、无缝衔接、功能齐全、运转高效、辐射西北、连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智能化跨境物流体系。
【创新举措】
允许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在线申报退换货。
简化归类,对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件管理且单票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跨境电商B2C出口商品,电商企业可按照进出口税则4位税号简化申报。
简化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一线入区申报手续,可入区理货后再报关。实行企业和商品信息“一地备案、全国共享”。
优化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对评定为一类和二类的出口企业,实行快速便捷退税。对信誉良好的新办跨境电商企业可纳入二类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
简化跨境电商收结汇手续,允许在综试区备案的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确保交易真实合法以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允许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三单合一”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自行收结汇。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办理跨境外汇支付和结售汇业务提供便利。
相关新闻
- 2018年12月21日玉门农特产品搭乘“电商快车”俏销四方
- 2018年12月13日积石山县召开电商“双创”扶贫大赛推进大会
- 2018年12月03日高台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
- 2018年11月28日【改革开放40年】由大瓶变小瓶再到小袋:从一瓶蜂蜜的变化看陇南电商带来的巨变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