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兰州市严控烟花爆竹
多措并施引导市民文明燃放
每日甘肃网1月28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胡旺弟 实习生 杨雯祺)1月25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新闻发布会,对爆竹零售网点、燃放区域及时限以及禁售爆竹种类等进行了发布。
今年兰州市持续压减爆竹零售网点数量。在102户许可零售网点中,城关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有11户,红古区有14户,高新区8户,皋兰县11户,永登县28户,榆中县有30户。七里河、西固和安宁区没有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这些网点均不在划定的14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许可数量也比规划减少8户。
今年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4区8天可燃放,燃放时段有限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1月28日)、除夕(2月4日)、正月初一(2月5日)至正月初五(2月9日)、元宵节(2月19日),白天从上午七时至晚上二十四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兰州市还划定11处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区域,对禁止销售燃放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七大类产品目录进行了明确。如:高空礼花弹等撞击、挤压、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二响”、“三响”、“月旅行”、“地老鼠”等危险品;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等禁止销售、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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