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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甘肃省两会】两院报告解读 2018年,甘肃省严惩职务犯罪

 2019/01/29/ 08:22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田玥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37人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社会稳定等全省大局工作,扎实开展四大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其中,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妨害扶贫项目实施、诈骗贫困群众钱财等犯罪,批捕3192人、起诉4743人。依法严惩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职务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鼠窃”等“微腐败”犯罪,决定逮捕37人,提起公诉160人。依法打击侵犯产权、商业贿赂、金融诈骗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批捕4831人,起诉6920人。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6人,起诉367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1108人、审查起诉1428人,批准逮捕764人、提起公诉670人。依法办理了武威赵伟栋等47人涉黑案,临夏马永忠、马赛吉等5人涉恶案等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把持基层政权的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坚决打击渗透破坏、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7073人,审查起诉33527人,批捕12157人,起诉26923人,依法办理了受害人达3万余人的酒泉“5·30套路贷”系列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危害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37人,起诉333人,对栾克军、张智全、雷志强等13名原厅级干部提起公诉,对2名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的司法人员立案侦查。开展“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主题年活动,依法不批捕4900人、不起诉3992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立案245件、撤案437件,纠正漏捕382人、漏诉577人。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田玥

  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妨害扶贫项目实施、诈骗贫困群众钱财等犯罪批捕3192人 起诉4743人

  依法打击侵犯产权、商业贿赂、金融诈骗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批捕4831人 起诉6920人

  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6人 起诉367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1108人 审查起诉1428人 批准逮捕764人 提起公诉6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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