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庆阳市积极施行安监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安全监管人员提供职业安全健康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安监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80余人(次),累计列支专项经费共计100余万元。
从2017年6月开始,庆阳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安全监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市财政每年单独列支5万元,为市级高危行业安全监管人员50人落实每人1000元保费、100万元身亡保额、20万元医疗保障(医保之外)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华池县还将安监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落实到村一级,为全县400多名县、乡安监人员、部门安监股人员、村协管员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余各县区均落实保费、身亡赔偿、医疗保障不等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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