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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58条措施”助推民企快速发展

 2019/02/28/ 08:28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梁峡林

我省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58条措施”助推民企快速发展

制图/许天野

  每日甘肃网2月28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梁峡林)记者从2月27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共58条措施从八个方面助推我省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土地竞拍等。需要进一步跟进的“最多跑一次”涉企事项,由受理部门上门服务。违反收费规定的责任单位要退还违规收费,并对收费企业给予违规收费金额的等额赔偿。行政执法部门要开展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做到执法公开、阳光执法。加大中小微企业产权保护,司法部门对涉案企业不得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举措,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舒适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正的法制环境。

  加大财税支持方面:各级政府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多种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PPP项目建设并享受专项奖补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普惠,实现“应享即享”、“不来即享”。

  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

  在强化融资服务方面:拓展融资渠道和金融产品,重点开展债务融资、深化“银税互动”、开拓应收账款融资和专利权质押融资、推广特色产业担保贷等融资产品。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续贷转贷基金,解决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难题。

  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中小微企业用地按规定降低土地最低价标准、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继续执行货车电子缴费通行费等措施。政府部门、大中企业拖欠小微企业账款 “限时清零”,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给予奖励

  在加大培育力度方面: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等梯度培育措施,重点培育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并给予奖励支持。对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载体按规定给予奖励、制定科技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目录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设立人才奖励基金,重点用于省内金融企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或优秀人才团队,不断提升中小企业人才队伍素质。

  市县建立主要领导定点联系中小企业工作机制

  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方面:采取优惠折扣、服务券等优惠政策为中小微企业“上云”提供方便。支持更多中小微企业在线上线下充分享受到财会、税务、法律等多方面优质快捷的公共服务,搭建“银财税企”等多种形式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市、县成立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定点联系中小企业工作机制。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投诉热线电话,统一受理各类投诉并分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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