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3月5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自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兰州市公安机关坚持“十个强化”,梯次部署、压茬推进“亮剑、挖掘、清扫”三大行动,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及村霸5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5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3起,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兰州公安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七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揭发举报: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为害一方的“村霸乡霸”犯罪团伙。
2.把持和操纵农村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
3.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5.在城乡居民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7.煽动挟持不明真相群众聚集滋事、多次缠访、聚众医闹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黑恶势力。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10或0931-5167811、5167813
信件举报:兰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收) 邮编 730000
电子邮件举报:lzdhb@163.com
兰州市公安局将对侦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予以重奖;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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