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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展开"陇原护老"专项行动 重点查处八类"坑老"行为

 2019/03/14/ 08:51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刘有中 赵汇

省市场监管局展开“陇原护老”专项行动

为期八个月 重点查处保健品虚假宣传 讲座式营销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备案

  每日甘肃网3月14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刘有中 赵汇)3月11日,兰州晨报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虚假宣传和营销欺诈行为。自即日起,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坑老”行为。

  重点查处八类违法“坑老”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在药品经营店、保健食品经营店(批发、零售)、商超、直营店、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店、医疗器械体验店、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及农家乐等经常推销“保健品”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取缔非法销售场所;同时对生产声称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本次行动将重点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和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经营、价格违法、经销商“拉人头”、“发展下线”以及未经许可经营“保健品”销售旅行等违法行为。

  聚众营销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备案

  据悉,在此次行动中,将重点查处保健食品宣称具有治疗功能,食品冒充保健食品,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吸引老年群体消费的违法行为。同时,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活动,必须由行政事业单位或相关医疗机构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职称或职务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

  重点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突出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消费量大、投诉举报相对较多的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抽检监测。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必须办理食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0人以上的会议、讲座式营销活动,提前1周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人以上的会议、讲座式营销活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全程监督。

  此外,还将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严厉打击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行为,整顿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行为,对为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者提供场所,导致老年群众遭受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查处,并追究连带责任。

  “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老龄委、民间老年组织等,将部分素质高、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组织起来,组成“银龄护老队”,进行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培训,扩大“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大街小巷及时发现欺诈窝点和欺诈团伙线索,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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