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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2019/03/28/ 10:19 来源:兰州日报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兰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2名委员,2018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和使用计划的报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年度报告》、《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兰州市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浙商银行兰州分行申请开立公积金贷款专户的报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申请授权审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请示》和《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提取业务中增加因老旧住宅小区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市目前共有4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兰州公积金中心)为市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10个处(室),9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82人,其中,在编95人,非在编87人。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金中心)为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4人,其中,在编19人,非在编135人。

  甘肃省电力公司房改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电力中心)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后勤服务机构,设2个部,74个业务受理处。从业人员223人,其中,在编223人,非在编0人。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窑街煤电办事处(以下简称窑街煤电办事处)为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所属的办事机构,设3个科(室)。从业人员45人,其中,在编12人,非在编3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877家,实缴单位8541家,净增单位708家;新开户职工1.83万人,实缴职工68.72万人,净增职工3.76万人;缴存额100.11亿元,同比增长8.06%。2018年末,缴存总额826.96亿元,同比增长13.78%;缴存余额341.54亿元,同比增长6.1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兰州公积金中心3家,省资金中心10家,省电力中心2家,窑街煤电办事处6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80.23亿元,同比增长24.37%;占当年缴存额的80.14%,比上年增加10.50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485.42亿元,同比增长19.8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兰州公积金中心和省资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省电力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窑街煤电办事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6万笔61.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09%、8.17%。其中,兰州公积金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7万笔40.97亿元,省资金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3万笔13.66亿元,省电力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万笔6.39亿元,窑街煤电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16亿元。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5.77亿元。其中,兰州公积金中心24.33亿元,省资金中心9.81亿元,省电力中心1.30亿元,窑街煤电办事处0.33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63万笔466.19亿元,贷款余额295.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14%、13.87%、9.4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6.51%,比上年增加2.5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兰州公积金中心13家,省资金中心15家,省电力中心6家,窑街煤电办事处1家。其中,兰州公积金中心比去年增加1家,省资金中心比去年增加2家,其他机构未发生变化。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9.5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8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8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0亿元。

  (五)融资:2018年,融资6亿元,归还4亿元。2018年末,融资总额23亿元,融资余额6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7.85亿元。其中,活期2.8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69亿元,1年以上定期29.1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1.2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6.51%,比上年增加2.5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08213.05万元,同比下降17.00%。其中,兰州公积金中心58155.33万元,省资金中心34448.24万元,省电力中心14666.14万元,窑街煤电办事处943.34万元;存款利息17501.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0693.7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7.9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62388.97万元,同比下降13.82%。其中,兰州公积金中心34380.50万元,省资金中心21352.46万元,省电力中心6050.45万元,窑街煤电办事处605.56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0142.33万元,归集手续费4877.4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125.42万元,其他2243.8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45824.08万元,同比下降20.96%。其中,兰州公积金中心23774.83万元,省资金中心13095.78万元,省电力中心8615.69万元,窑街煤电办事处337.78万元;增值收益率1.38%,比上年减少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48.0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857.8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918.21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7176.2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097.23万元。其中,兰州公积金中心上缴18223.77万元,省资金中心上缴873.46万元,省电力中心上缴0万元,窑街煤电办事处上缴0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1211.7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0358.38万元。其中,兰州公积金中心提取140818.34万元,省资金中心提取82518.37万元,省电力中心提取14429.79万元,窑街煤电办事处提取2591.8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7159.76万元,同比下降45.40%。其中,人员经费3107.44万元,公用经费738.66万元,专项经费3313.66万元。

  兰州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457.0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842.12万元、271.14万元、2343.77万元;省资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129.2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54.95万元、369.65万元、804.60万元;省电力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72.3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2.20万元、7.00万元、153.14万元;窑街煤电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401.1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98.17万元、90.87万元、1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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