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雅琴)记者从4月3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检察院目前已基本完成机关内设机构的改革任务。4月中旬,新的内设机构将正式开始运转。
据介绍,省检察院围绕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加强专业化建设、优化机关效能等目标,部署实施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为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省检察院调整优化检察业务机构职能配置,重新组建了刑事办案机构,设立第一至第四检察部,分别负责办理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分设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个检察部,单独设立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部;将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14个罪名犯罪案件的侦查归入第五检察部(即原来的刑事执行检察局),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同时,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的原则,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为基础设置检察业务机构,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完全实现与最高检对应设置业务机构,基本实现与市级院对应设置主要业务机构,并按数序设置业务机构名称。
此外,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也在同步部署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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