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天水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刘东亮)近日,秦安县消防大队接到110转警称:秦安县千户镇山沟农田杂草发生火灾,到达现场后,发现火灾是由村民周某焚烧自家田地荒草,引燃周边杂草,过火面积达2000平方米,严重威胁到毗邻变电站。
秦安县消防大队对该起火灾进行调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提请秦安县公安局对周某点燃山沟农田杂草火灾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近期气温回暖、天干物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加之清明上坟烧纸等祭祀用火和烧荒、烧茬等农事用火交织在一起,火险等级进一步提高。秦安县委、县政府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清明、“五一”等护林防火重点时间节点,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加强易发生火灾重点区域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林草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广大群众要以千户镇农民周某案例为教训,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格做好防火工作。对于擅自野外违规用火、失火纵火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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