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新闻发布厅  >  市州发布  >  兰州新闻发布

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2019/04/11/ 16:34 来源:每日甘肃网


  4月10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贾锐,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卫红发布今年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2018年至2019年度冬防期间空气质量、今年生态环境工作计划。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现在召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一季度环境质量及重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兰州蓝”成为靓丽名片,充分彰显了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果。今年第一季度结束后,大家对我市环境质量状况的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都比较关注,今天的发布会将为大家进行回应。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人员: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新闻发言人 贾锐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卫红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建管处、生态处、市环境监察局相关负责同志。

  来到今天新闻发布会现场的媒体有中央、香港驻甘,省、市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贾锐副局长进行发布:

  贾锐:

  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谋划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把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好。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坚持贯彻生态兴则文明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观点,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刻经济增长的做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建设“都会城市、精致兰州”。下面,我就有关情况予以发布:

  一、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第一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污染物浓度及综合质量指数等三项主要用来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的指标,均为2013年国家实行新标准评价空气质量以来同时段最优,其中春节期间首次实现了空气质量全优良。

  (一)优良天数情况:2019年第一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创七年以来同时段最佳,优良天数达到76天,同比增加2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4.4%,同比提升了22.6个百分点;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优良天数比例为90.0%,同比提升了13.6个百分点;未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以上数据均为实况同比,下同)。

  (二)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2019年第一季度,我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等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分别控制在25μg/m3、55μg/m3、95μg/m3、2.7mg/m3、117μg/m3、46μg/m3,同比均实现下降,降幅分别为19.4%、6.8%、12.0%、6.9% 、11.5%和5.6%。

  (三)综合质量指数及城市排名情况:2019年第一季度,我市综合质量指数5.87,同比下降10.0%,综合质量指数预计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95位、改善率预计排名第16位(2019年新设评价指标)。

  (四)超标天气情况:2019年第一季度我市超标天数14天,其中3次外来沙尘天气造成5天PM10超标,占超标总天数的35.7%;本地人为源中NO2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5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4天,分别占超标总天数的35.7%和28.6%,说明第一季度化石能源焚烧污染仍为主要人为源。

  二、2018—2019年冬防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2019年冬防期环境空气质量较上一个冬防期显著改善,主要表现在优良天数大幅增加、污染物浓度显著降低、综合质量指数明显下降等三个方面:

  (一)优良天数大幅增加。2018—2019年冬防期我市优良天数108天,同比增加了28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5%,同比提升了18.5个百分点;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优良天数比例为77.7%,同比提升了15.7个百分点;未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污染物浓度显著降低。2018—2019年冬防期SO2、NO2、PM10、CO、PM2.5和O3等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分别控制在27μg/m3、59μg/m3、102μg/m3、2.8mg/m3、106μg/m3、51μg/m3,其中SO2、NO2、PM10、CO、PM2.5等五项污染物同比下降25.0%、14.5%、19.7% 、15.2%和13.6%; O3浓度持平。

  (三)综合质量指数明显下降。2018—2019年冬防期我市综合质量指数6.20,同比下降15.1%;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我市冬防期5个月的综合质量指分别排名第141、148、86、83、134位,月度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后二十位。

  三、水环境质量状况

  1、地表水环境。根据兰州市环境监测站例行监测结果显示:2019年1-3月,黄河兰州段为Ⅱ(二)类水质,与去年同期持平。一级支流湟水桥断面为Ⅲ(三)类水质,水质状况为良,优于去年同期;一级支流庄浪河界牌村断面1月和2月均为Ⅱ(二)类水质,与去年同期持平,3月为Ⅲ(三)类水质,略差于去年同期。二级支流大通河上享堂断面1月和2月均为Ⅱ(二)类水质,与去年同期持平,3月为Ⅰ(一)类水质,优于去年同期。

  2、兰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19年1-3月,地表水饮用水岸门桥水源的参评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二)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其中1月和3月均为Ⅱ(二)类水质,与去年同期持平;2月为Ⅰ(一)类水质,优于去年同期的Ⅱ(二)类水质。

  四、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

  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以“气、水、土”为重点,强化综合执法和问题整改,继续深化改革,做好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一)巩固提升“兰州蓝”成色。一是空气质量确保实现连续改善。优良天数达到233天以上,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之内(即同比分别下降6.4%和2.9%),并力争分别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和97微克/立方米(即同比分别下降8.5%和5.8%)。二是加速推进工程减排项目。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居民散煤使用“清零”,初步完成城市建成区“无煤区”建设;远郊区县全面实现洁净煤配送,农村地区逐步推行“无烟区”。严格落实石化、冶金、建材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完成兰铝自备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兰州石化新一轮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项目,完成二热电厂老厂关停、新厂供热。三是强化管理减排,完成《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1部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形成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完备的治污法规体系;全面强化餐饮、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等面源和移动源污染治理,通过管控降低排放强度。

  (二)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抓好《兰州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工程调度、推进。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快推进湟水流域红古段、黄河干流青城段及宛川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项目建设,确保重点流域水质全部稳定达标。开展黄河兰州段水环境承载能力调查评估,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黄河兰州段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奠定数据基础。

  (三)扎实推进“净土”工程。完善土壤监管动态清单和联动机制,加快治理修复污染地块。加强农业土壤面源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探索农村污水治理方式方法,逐步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建设美丽乡村。强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与执法,初步建立生态环境遥感航拍技术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罚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

  (四)紧盯突出环保问题整改。一是中央环保督察方面:盯住反馈的21项问题中3项未完成的跨年度问题和信访投诉转办件中5件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提前准备,及早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省级环保督察方面:盯住反馈的53项具体问题,4条问题线索和13件未办结的环境信访投诉件的整改。三是自然保护区方面:盯住反馈的123个问题中未完成的8个问题的整改。

  (五)持续深化环评改革工作。将规划环评和项目审批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之一,准确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环评审批的新要求、新特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保障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既注重改革创新,更注重强基固本,在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质量、提高审批效率上下工夫,最大限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六)强化环境综合监管执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协调解决全市重点突出环境问题。一是环境执法不搞“一刀切”。严格按照《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要求,让守法企业安心生产,违规企业无处遁形,实现“双赢”。二是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生产处置管理,实现处置“零风险”。三是开展工业集聚区环保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坚持源头管控,大力推进工业集聚区环保设施标准化建设,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四是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专项执法。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与生态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和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清查和整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以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饮用水源地、生态水系河道为重点,集中清理整治铁合金、砖瓦窑企业,建立“散乱污”企业台账,确保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全面达标。

  主持人: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

相关新闻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