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本网原创

蓝天为证——崆峒区强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纪实

 2019/04/17/ 16:17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兰天 通讯员张海民

  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兰天 通讯员张海民 

  “最是一年好时节,一朝春色看崆峒。”阳春四月,蓝天白云下,崆峒山下的桃花如醉霞绯云般地争相斗艳;南山公园里姹紫嫣红的花朵争相吐蕊、花香四溢。

  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崆峒犹如大花园,引来市民啧啧赞叹。“天气好、空气好、景色也很好,人的心情自然也就好。”说起大气污染防治带来的变化,在南山公园赏花的市民马小鱼一连说出多个“好”字来。

  “现在的平凉蓝天明显增多了,春光明媚,生活在这样的舒适的环境里,人的心情都会变好。”退休职工王秋蕊抬头望天,满眼欣喜。

  同呼吸,共命运;对于空气,谁都无法将就。这些年来,崆峒区主动出击,吹响了大气污染防治“集结号”,全面加强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工业“三废”的整治力度,一大批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全面落实煤质管控、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整治、工业废气治理等防治措施,确保PM2.5、PM10浓度控制在目标值以内。”崆峒区政府区长赵小林的讲话,既是“军令状”,又是“动员令”。

  在人们的印象里,建筑工地应该是漫天灰尘、污染严重,近日记者在御景华府建设现场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所有进出工地的车辆都必须经过全方位的“沐浴”,降尘雾炮不间断喷淋,工地出入口清扫得一尘不染。崆峒区住建局干部张雄表示,现在每个工地都有喷淋和车辆冲洗设备,工地周边安装了围挡,裸土用防尘网全面覆盖,垃圾及时清运,目的是最大限度降低施工现场大气污染。”

  2018年,崆峒区加大对于建筑工地管控力度,开展中心城区扬尘治理督查2次,4家项目单位因环保问题受到经济处罚,全区20个片区建筑工地,145项单体工程“六个百分百”“三个必须”现场抽查达标率达到了96%。

  燃煤锅炉整治是中心城区污染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把燃煤锅炉污染整治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首要任务,强力实施,铁腕推进。崆峒区制定了《平凉中心城区及周边居民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煤质监管、民用小煤炉管控、土炕禁烧,加大洁净型煤推广力度,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17台。2019年供暖季配发洁净型煤补贴4600吨,9000户居民用上了清洁能源。用上天然气的东三里塬居民李灵芝高兴地说:“天然气做饭不仅没有了呛人的煤烟,而且能随用随开,方便多了。”

  过去一年,崆峒区还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行,中心城区共设置固定执勤点4个、临时执勤点6个,投入警力3700余人次,对柴油车、重型货车、农用车等严控严管,查扣老旧报废车83辆,查处违规黄标车472辆。

  “环境比以前改善了不少,公交车、出租车大都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我感觉‘美丽崆峒’称号名不虚传。”谈起中心城区的变化,回家探亲的陈晓娟这样说。

  大气污染防治刷新了城市的“颜值”,街道干净了,城市也变美了,这样的变化得益于区环卫处对中心城区14条主要街区的124个路段实施湿法保洁。“对现有道路进行等级划分,落实分级精准洒水、喷雾、湿扫制度。目前,平凉中心城区机械化湿法清扫率达到86%。”崆峒区环卫处副主任朱风霞如是说。

  各部门联防联控、社区环保网格员昼夜巡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崆峒区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西郊办事处广场社区依托11个网格小组全天候、无缝隙对辖区内道路扬尘、工地扬尘、露天烧烤、居民楼院、“三乱”等低空面源污染源实施有效监控。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帆介绍,网格员每天开展定位巡查,将网格内发现的污染问题及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能现场处置的立即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予以向上级反馈,真正做到大气污染防治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在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控联防、群众积极参与下,“崆峒蓝”已成新常态。统计数据显示,去年1—12月份,中心城区有效监测天数364天,优良天数313天,优良天数比例86.0%;2019年1月—4月,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89天,优良天数达标率88.1%,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青山绿水就是最亮的底色、蓝天白云就是最大的幸福。全区上下一定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牢生态建设政治责任……让崆峒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平凉市委常委、崆峒区委书记陈铎一席话,体现着他深厚的环保情怀和强烈的责任担当。

  大气污染防治无捷径可走,精准治污还需久久为功,因为有蓝天白云是最好的见证。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