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惩税收“黑名单”纳税人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记者从4月29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税务部门不断完善并落实税收“黑名单”公布、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机制,累计将47户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录入税收“黑名单”公布信息系统,纳税信用被永久记录留底,其中45户被曝光并受到联合惩戒,有力震慑了税收违法行为,让守法经营者一路绿灯、涉税违法者寸步难行。
近年来,我省税务部门先后三次优化完善税收“黑名单”曝光办法,明确税收“黑名单”认定标准、公布流程、公布内容、信用修复等规定,将骗税、走逃(失联)等九类违法案件纳入公布范围。税务部门与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工信厅等单位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全省实施联合惩戒的成员单位增加到35个,联合惩戒措施增加到28条,包括将纳税人信用级别直接降为D级,阻止欠缴税款的当事人出境,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融资授信参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同时,税务部门与科技、能源管理等部门合作,联手对电子认证服务、电力等14个行业实施联合惩戒。
2014年至今,甘肃省税务部门在税收“黑名单”公布信息系统中,共录入有偷税、虚开发票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47户纳税人(其中企业46户,自然人1户)相关失信信息2303条,涉及违法发票11472份,偷、逃、骗、抗税类案件32起,虚开发票类案件15起,对当事人税收信用记录永久保存。通过连续五年开展税收“黑名单”曝光和联合惩戒工作,挽回直接税收损失7443.61万元。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还扩大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影响力,先后32次通过“德润陇原·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发布红榜企业1266户,黑榜企业104户,曝光税收违法案件31起,通过税务系统网站及社会新闻媒介开展典型案例宣传9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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