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环卫执法部门开出兰州市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两家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被予以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到物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刘有中 摄
每日甘肃网5月12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刘有中)5月10日,兰州晨报记者在兰州市城管委获悉,5月9日,城关区环卫执法中队对全区各物业公司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中,对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兰州建投物业和兰州银安物业两家物业公司开出了罚单,这也是兰州市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据悉,一直以来,由于垃圾分类投放率低、收运处置环节缺乏衔接、垃圾分类制度不健全、参与主体责任缺位等原因,致使垃圾分类推行不够顺利。《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从法律上确保了垃圾分类的顺利推行。
根据《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由市、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未履行管理责任人责任的,由市、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该案件已按行政程序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分别为2000元、1000元。
两张罚单的开出,意味着在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从宣传阶段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对还未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中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有效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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