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全省CPI同比上涨2.2%
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达5.7%
每日甘肃网兰州5月17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燕春丽)5月15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2%,同比上涨2.2%。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达到5.7%,仍维持在较高水平,进一步逼近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临界点,省发改委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按联动机制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在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烟酒类上涨4.3%、医疗保健类上涨3.0%、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2.2%、居住类上涨1.8%、衣着类上涨1.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7%,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4%。
值得注意的是,4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5.7%,其中:鲜菜上涨13.9%、干鲜瓜果类上涨10.3%、畜肉类上涨8.1%、薯类上涨7.9%、奶类上涨2.0%、在外餐饮上涨2.0%、食用油上涨1.1%、粮食上涨0.3%、豆类上涨0.3%,鸡蛋下降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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