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社会

康县公开审理扫黑除恶首例涉恶案件

 2019/05/24/ 09:11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白杨 通讯员 温正平

康县公开审理扫黑除恶首例涉恶案件

  每日甘肃网康县5月24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白杨 通讯员 温正平)5月15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康县首例涉恶案件在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现场座无虚席,近2万名群众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实时观看。这起备受关注的庭审,是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月至4月期间,以被告人肖某才、张某波、陈某强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横行霸道,随意殴打他人,在四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达5次之多,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涉嫌罪名、具体犯罪事实、案件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公诉人针对指控的犯罪逐一举证,针对被告人的辩护有条不紊予以答辩,思路清晰,有理有据。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控辩双方对被告人的部分犯罪事实进行了严谨详细的举证、质证。庭审过程严肃规范,庭审现场井然有序。经过7个小时的庭审,肖某才等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诚心悔罪,请求从轻处罚。因本案案情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