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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公告

 2019/05/28/ 05:30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甘肃省司法厅公告

  根据司法部第5号公告,现就甘肃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甘肃省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麦积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重新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考区参加考试。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chsi.com.cn)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www.cscse.edu.cn)。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穿着有领正装,显示双肩、双耳,不得佩戴首饰、黑框眼镜,不得拉伸、美化,不得穿着制式服装,不佩戴明显标识、徽章等。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选择报名地

  甘肃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设置兰州(含甘南、临夏考生)、白银、定西、平凉、庆阳、天水、陇南、武威、张掖(含金昌考生)、酒泉、嘉峪关11个考区。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可以根据考区划分情况选择报名地,到报名地对应的考区参加考试。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报名人数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其他人数未满的报名地报名。

  (四)缴纳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通过网上缴纳客观题考试费140元/人(甘发改收费〔2019〕441号),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4日24时。考试费缴纳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8月31日、9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应试人员可于8月21日至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8月31日8:30—11:30,试卷二8月31日14:00—17:00。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日8:30—11:30,试卷二9月1日14:00—17:00。

  客观题考试共两卷,每张试卷考试时间180分钟,分值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三、主观题考试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参加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缴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90元/人。逾期未确认并缴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已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司法行政机关集中设置的主观题考区参加考试。参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省司法厅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考试时间10月13日8:30—12:30,考试时长240分钟,分值180分。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考试设置选做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四、其他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司法部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信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市、州司法局办理。

  咨询电话:0931—8960747 8960148

  监督举报电话:0931—8960583

  各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

  兰州市司法局  0931-7879470

  8433196

  嘉峪关市司法局  0937-5968010

  金昌市司法局  0935-5830295

  白银市司法局  0943-8221633

  天水市司法局  0938-8215633

  8215583

  武威市司法局  0935-2252690

  张掖市司法局  0936-5992792

  平凉市司法局  0933-8227382

  酒泉市司法局  0937-2668122

  庆阳市司法局  0934-8225201

  定西市司法局  0932-8221283

  陇南市司法局  0939-5916535

  临夏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30-5918674

  甘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0941-8219032

甘肃省司法厅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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