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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生态环保】为“美丽甘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纪实

 2019/05/31/ 06:43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 张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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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美丽甘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我省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纪实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张富贵

  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回头看”……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检察机关贯彻“讲政治、顾大局”总要求的重要体现,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美丽甘肃”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强化协作配合 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甘肃作为我国西北地区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但自然环境又十分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很难恢复。保护生态环境就更加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

  2018年10月2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支持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在维护公益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法治甘肃建设。兰州、白银、天水、平凉、临夏、陇南、甘南和金昌等市州也相继出台《意见》,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和坚强后盾。此外,省检察院与省国土厅、省林业厅签署协作配合意见,并参与联合执法行动,逐步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省际合作,建立跨区划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2018年12月,省检察院参加了最高检和水利部发起的沿黄9省份检察机关和水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部分市级院也积极与外省检察机关实践跨省际协作配合。如庆阳市检察院与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了跨区域防治油区污染活动;陇南市两当县、徽县检察院与陕西省凤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嘉陵江水源地保护实施办法。

  省检察院还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建设,优化人员配置。2019年4月,按照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要求,省检察院成立了第一检察部和第八检察部,专门负责生态环境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实现了专职专司。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着力打造一体化办案机制,出台了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等相关意见,强化了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 2018年以来,省检察院检察信息处移送破坏环境案件线索57件,立案54件,形成了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

  强化法律监督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位于甘肃小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云坪水电站未执行生态流量保障措施,造成水电站坝后近3公里河道干涸断流……”2018年8月27日,生态环境部曝光了云坪水电站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小陇山林区检察机关立即展开调查。调查认为,小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辖区内的云坪水电站未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生态环境长期处于被破坏状态,要求其督促云坪水电站立即停产,拆除水电站进水口,恢复生物洄流通道,并健全河流生态系统检测管理平台。

  法律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部署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分段处置,联合打击,在联合调查、提前介入、案情研判、挂牌督办等实践中深化“两法衔接”机制。同时,坚持抓重点带一般,结合我省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先后部署了“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和洮河流域专项调研活动。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52件78人,提起公诉 222件287人。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立案、侦查环节法律监督,摸排发现案件线索215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06件,监督立案40件。评选出宕昌县杨某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等“十佳法律监督案件”。肖某某污染环境案立案监督案件被高检院评为2017—2018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抓实公益诉讼 切实保护公共利益

  我省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当好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的代表,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办理了一批有典型性、社会影响重大的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人王某、高某某、杨某、高某某等人非法利用剧毒化学品氰化钠开采黄金,致使有毒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在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这是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依法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领域共立案1904件,履行诉前程序1590件,提起公益诉讼106件。恢复和复垦各类土地1700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28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80余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1600余吨,认真践行了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和使命。

  与此同时,省检察院还有效办理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中铝公司兰州分公司有毒废渣污染、天祝塔窝煤业有限公司等三个煤矿企业破坏生态环境案以及张掖七彩丹霞地貌遭破坏、嘉峪关市农林局不依法履行湿地保护管理职责二审上诉案(甘肃省2018年十大行政审判案件)等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和重要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助推了甘肃绿色发展。

  2019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把“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的绿色家园”作为年度十大重点工作之一。面对新的形势任务,省检察院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进一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唱好环境保护“地方戏”,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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