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前4月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09天
每日甘肃网平凉5月31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段睿珺)5月29日召开的平凉市2019年第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前4月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09天。
从空气环境质量看,1-4月份,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09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90.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其余6县(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庄浪县96.8%、静宁县93.6%、华亭市86.2%、崇信县85.6%、灵台县82.7%、泾川县72.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依次为崇信县4.06、静宁县4.19、庄浪县4.20、灵台县4.59、华亭市4.60、泾川县4.87。
为加强污染防治,科学研判污染变化趋势,平凉市投资320万元,建成了平凉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微型监测网。同时采取昼夜巡查、执法检查、跟踪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排查整治大气、水污染隐患,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1-4月份,平凉市共办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55起,罚款1444.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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