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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首例恶势力案宣判

 2019/06/05/ 08:36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王万盈

会宁首例恶势力案宣判

  每日甘肃网6月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6月4日,记者从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审理的首例恶势力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白某某、张某某、马某某分别被依法判处两年至两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当日,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20余人受邀旁听。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白某某、马某某长期在会宁县东关农贸市场结成利益共同体,随意殴打他人。2014年承包该市场以来,欺行霸市,为追求非法利益在该市场内违建72间彩钢房,向商贩高价出租,所得收益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向进入该市场的所有车辆违规收费,因乱收费与多人多次发生争执,并随意殴打多人,致被害人吴某某轻伤二级,王某某、李某、李某某、郭某某、马某、王某、邓某某、吴某某、陈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恶劣,已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三被告人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会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三被告人为追求共同经济利益,长期在会宁县东关农贸市场内多次随意辱骂、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三被告人在会宁县东关农贸市场内形成了一定的控制力,严重扰乱农贸市场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法院最后依法判决被告人白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被告人马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万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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