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犯罪案
每日甘肃网6月5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通讯员管云龙 记者曹勇)5月31日上午,甘州区法院对以朱某为首,无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的恶势力团伙案件进行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州区法院判处的第6 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6年12月以来,以朱某为首,贾某、王某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多次在甘州区部分公共场所和营业场所无故寻衅滋事、殴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经甘州区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朱某、王某、贾某、杨某等人先后将陈某等8名被害人殴打致伤。
经过甘州区法院的审理,恶势力团伙成员朱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贾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王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被告人杨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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