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受贿一案开庭
每日甘肃网6月6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6月5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及特定关系人霍盈盈受贿一案。此案未当庭宣判。
据指控,被告人金晋哲利用担任兰州市委副秘书长及主管兰州市委督查室的职务便利,从2014年至2016年在供水、供气、公交专线开通、银行贷款办理等事宜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霍盈盈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霍盈盈伙同金晋哲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100余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金晋哲、霍盈盈的刑事责任。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布了庭前会议内容,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围绕焦点问题展开庭审。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金晋哲、霍盈盈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金晋哲、霍盈盈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部分天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被告人家属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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