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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肃南法院公开宣判潘东、雷晓等人恶势力犯罪一案

 2019/06/11/ 15:06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杨红丽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杨红丽)6月10日上午,肃南法院依法对潘东等10人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潘东、雷晓、妥进龙、王昊东、潘冬俊、张学武犯寻衅滋事罪且属恶势力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刑期,被告人强亭、强海龙、赵志文、安磊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二个月不等刑期。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11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潘东、雷晓、妥进龙、王昊东、潘冬俊、张学武不仅单独实施寻衅滋事违法行为,还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在肃南县城区及区域内酒吧、KTV、网咖等娱乐场所无事生非,逞强耍横,欺压群众,实施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持凶器威胁、恐吓等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共18次,致2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和公私财物毁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家属约6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宣判。同时,本次宣判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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