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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兰州警方打掉一制售假币团伙 收缴面值20元假币8万余元

 2019/06/12/ 17:45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郭秀睿

查处的假钞

  每日甘肃网6月12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经侦大队立足工作职责,不断深化整治,于近日成功侦破一起伪造货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捣毁伪造货币窝点2处,现场查扣一批印制假币设备和用于制造假币的模板、油墨、纸张等原材料,并收缴面值20元假币8万余元。

  5月初,西固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西固区以发放卡片、张贴小广告的方式,宣传销售假币。获取该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分析研判,对案件展开调查,逐渐掌握到付某等人存在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进一步跟进侦查,办案民警锁定了兰州市城关区某家属院两间平房为制造假币窝点。

  5月下旬,办案民警获悉付某等人打算将假币及部分造假设备出售,遂立即出击,在制假窝点将付某、苏某、董某抓获,现场查获20元面值假币8万余元,并查扣电脑2台、防伪水印模板2套、油墨24瓶、20元电子模板1套,假币半成品243张。经审讯,付某等3人对制售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查处的作案工具

  该案侦破后,办案民警坚持“全链条打击”的工作思路,远赴山东、河北等地,对下线进行抓捕。近期,办案民警联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在芝罘区一物流公司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苏某、董某已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兰州公安提醒: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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