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6月12日,永靖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等6人(其中一名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另行不公开审理)长期聚集在一起,形成以刘、张二人为首,其他被告人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该团伙采取人多势众、助威造势等方式,多次实施“强拿硬要”他人手机的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殴打他人,在永靖县太极中学在校学生和部分未成年人中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恶势力。
两天的庭审活动紧张有序,严谨流畅,规范高效。目前,案件庭审结束,法庭将于近期择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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