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对6起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开出罚单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日前,记者从兰州市文明办获悉,自5月兰州市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以来,相关部门已先后对6起不文明养犬、不文明遛犬等行为进行处罚,分别罚款20元到1000元不等。
5月14日,警方接到报警,称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村陈某某在家中圈养60余只犬,犬吠刺耳、犬只排泄物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经派出所查证属实,民警对陈某某罚款500元。5月20日凌晨,市民吴某某报案,称5月17日下午,其孙女在一家商铺门口玩耍时被店主顾某某饲养的金毛犬咬伤右手,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经派出所查证属实,民警对顾某某罚款1000元。6月15日,市民王先生在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遛犬,宠物犬未拴绳。根据相关规定,步行街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女子中队执法队员出示执法证件后,询问并劝其离开。但王先生并未听从劝告,依然我行我素。经再次劝告无效后,执法队员按照《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对王先生罚款20元。其他3起处罚,是因市民饲养的犬只未按照《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免疫登记办证,犬主人分别被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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