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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2019/06/26/ 10:07 来源:每日甘肃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清四乱”专项行动中,我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建海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甘肃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刘伯荣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在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中,我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建海先生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香港驻甘、省市3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朱建海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甘肃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建海

  朱建海: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省河湖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部署实施河湖长制以来,我省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提前半年建立了河长制,如期建立了湖长制,省市县乡村26138名河长、1181名湖长上榜实现了“有名”,守河、护河、治河的责任网、制度网、督考网、治理网井然织就,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入新阶段。

  去年7月,为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水利部部署开展了全国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要求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为重点,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包括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201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河湖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改革发展总基调,把“清四乱”作为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第一抓手,作为河湖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作为今年河湖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确保在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严格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目前专项行动进展顺利。下面我就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作简要通报。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部门协作,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扎实到位

  2018年10月,省总河长签发了《关于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决定》的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长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把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靠实工作责任,靠前挂图督战,务求工作实效。省水利厅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了全省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将专项行动范围扩大至省内所有江河、湖库及洪水沟道;遵循水利部要求,充分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全省河湖“清四乱”问题认定和清理整治标准,为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工作平台,统筹河湖长制成员部门力量,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了“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四乱”问题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

  2018年12月,最高检、水利部启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林铎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河湖,用法律手段解决河湖四乱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生态环境损害典型案件,从严从速坚决打击”;省长唐仁健批示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现象,携手清理整治,还河湖本真面貌”。今年1月,省检察院、省水利厅联合制定印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将专项行动范围扩大至省内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协同协作机制,互设了联络办公室,联合召开了专项行动推进会。各市州、县区水务局、检察院也迅速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4月22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河湖管理暨“清四乱”推进工作会议,通报了全省“清四乱”进展情况,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

  二、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有效

  一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地通过河长、巡河员、公益性岗位日常巡河,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辖区内所有江河、湖库、洪水沟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人口密集区、洪水易发区、低洼地带等重点区域、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加大摸排力度,全面掌握“四乱”问题底数,实现河湖洪水沟道全覆盖。各地根据排查情况,按照“清四乱”问题认定标准,建立了“四乱”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做到了定点、定性、定量、定时、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责任单位。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摸排发现河湖“四乱”问题3357个,其中“乱占”244个,“乱堆”2553个,“乱建”405个和其他河湖问题155个。

  二是清理整治从严从实。各地突出“严”和“实”,对标“四乱”清理整治标准,紧盯问题台账,真刀真枪地解决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达标一处、销号一处,全力清存量。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对新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问题,随发现、随整治,着力控增量。目前,全省排查发现的“四乱”问题已整改完成3182个,整改完成率94.7%,剩余175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

  三是公益诉讼破解难题。各地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对一些难拔的“钉子”、难啃的“硬骨头”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借助检察机关力量,通过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途径,形成对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有效监督,压实压紧相关单位依法行政的责任,搭建起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平台,形成了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各地水务部门联合检察机关开展督查,对疑难河湖问题现场调查取证,逐一审查甄别,有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累计审查甄别问题线索955条,立案793起,下发检察建议书720份,正式提起诉讼9起。定西市岷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通过公益诉讼手段,使侵占迭藏河道8年多的“慕丽水岸”茶楼得到依法拆除,有力震慑了涉河违法行为。

  四是河长警长协同发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从履行移送案件职责、确定移送案件流程、形成执法合力等发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畅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

  为加强河湖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涉水违法犯罪的发生,去年,我省在洮河流域先行先试“河长+警长”。一年来,各级河道警长上岗履职、巡河护河;公安部门和水务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坚持“零容忍、零懈怠”,形成了严打高压态势。据统计,定西市先后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42起,处理违法人员42人,公安部门办理破坏水利资源和污染环境案件4起,对涉案当事人依法行政拘留;甘南州公安机关和水务部门联合行动,关停非法采砂场41家。

  五是暗访督查跟踪问效。省水利厅建立了常态化河湖暗访工作机制,将暗访结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年度工作考核,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形成倒逼机制,进一步推动各级河长压实主体责任,加快“四乱”清理整治,确保工作成效。“清四乱”以来,省级河长开展了3次暗访督查,并专项督办。水利厅先后5次共派出60多人次,对11个水系多个河段进行了暗访,共发现问题341个,以“一市一单”印发各地督促整改,同时实地抽查复核了部分水利部、黄委反馈问题及各地“清四乱”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水利部、黄委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97%,省水利厅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74%。

  三、坚持动态清零,全力集中攻坚,确保“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从各级各类暗访督查情况来看,“清四乱”整治工作还需加快,监管工作还需加强,制度机制还需完善。下一步,全省水利系统将全面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认真贯彻两位总河长批示精神,紧盯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节奏,持续强力推进专项行动纵深开展,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紧盯时间节点,全力攻坚克难。系统梳理“四乱”问题台账,对一些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拔钉子”“啃硬骨头”,坚决打赢打好全省河湖“清四乱”歼灭战。同时,对新发现问题、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实现“动态清理”。

  二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督促各地对“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好。

  三是携手司法机关,强化震慑效应。总结洮河河道警长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河长、警长职责和部门间、区域间的责任分工,在全省重要河道及重点河段推行河湖长制+河道警长制。不断加强基层水务部门执法力量,用好两法衔接机制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协作机制,通过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移交刑事司法等手段,妥善解决河湖难题,强化震慑效应。

  四是夯实基础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推进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智慧河湖建设,建立“一河(湖)一档”,编制“一河(湖)一策”,夯实河湖管理工作基础。督促各级及时挖掘、总结“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经验,将其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防止“四乱”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强大合力。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大力宣传河湖长制、河湖保护及“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开展河湖长制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推广河湖管理新经验、好做法,弘扬河湖管理保护先进事迹,凝聚起河湖管理保护强大合力。同时在省水利厅官网和甘肃省河长制湖长制微信公众号设立河湖问题曝光台,对各地突出问题集中曝光。

  我就简要通报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朱建海先生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甘肃日报社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主要发现了哪些问题?有哪些整治要求?

  朱建海:

  发现的“四乱”问题主要有:一是“乱堆”方面。共排查出“乱堆”问题2553个,占“四乱”问题的76%,主要是河道内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柴草、尾菜、秸秆。二是“乱建”方面。共排查出“乱建”问题405个,占“四乱”问题的12%,主要是各类近岸及跨河建筑物侵占近岸滩地、低洼地带,破坏河道、沟口行洪通道和洪水蓄滞场所。三是“乱占”方面。共排查出“乱占”问题244个,占“四乱”问题的7%,主要是非法侵占水域、滩地进行养殖、种植、加工、旅游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占用河道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玉米、芦苇等高秆作物。四是其他河湖问题。共排查出其他河湖问题155个,占“四乱”问题的5%。

  整治要求:为指导各地切实做好清理整治工作,水利部于2018年11月研究制定了“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水利厅结合实际进行了细化实化,公开明确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的认定以及相应的清理整治标准。对于围垦河湖的,要有计划地退田还河还湖,拆除违法建设的土堤、矮围和建筑物;对于非法采砂,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确保采砂秩序总体可控,做到大型采砂船大规模偷采绝迹,小型船只零星偷采露头就打,要盯紧管好采砂业主、采砂船只和堆砂场;对于乱堆乱放的,要建立垃圾和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填埋点位清单,逐个点位进行清理;对于违法违规涉河建设项目,要逐项论证是否影响防洪、是否符合岸线管控要求,明确整改要求,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项目,要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甘肃电视台文化影视频道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取得哪些明显成效?“清四乱”专项行动中,如何攻坚河湖问题的“硬骨头”?

  朱建海: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摸排发现河湖“四乱”问题3357个,其中“乱占”244个,“乱堆”2553个,“乱建”405个和其他河湖问题155个。已整改完成3182个,整改完成率94.7%。全省检察机关累计审查甄别问题线索955条,立案793起,下发检察建议书720份,正式提起诉讼9起。定西市岷县迭藏河道违规建筑物“慕丽水岸”GTV茶楼在提起公益诉讼后,被依法整体拆除,有力震慑了涉河违法行为。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受传统观念影响,河湖特别是季节性洪水沟道被人们认为是无主之地,成为垃圾的倾倒场、污水的容量池、砂石的来源地、抢种抢收的自留地,造成了一些遗留10年甚至30年未解决的河湖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充分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紧抓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主要任务,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结合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环保督查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借助检察机关力量,对历史遗留的河湖疑难问题挂牌督办,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具体的时间节点,切实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努力开创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新局面。

  主持人:

  谢谢回答。记者问答环节就到这里。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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