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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出台措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力争明年基本实现无欠薪城区

 2019/07/04/ 09:29 来源:兰州日报 首席记者杨晟途

城关区出台措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力争明年基本实现无欠薪城区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其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城关区出台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用人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要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给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和个人,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每日甘肃网7月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杨晟途)记者昨日从城关区政府获悉,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其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城关区出台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以各类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欠薪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加快建立源头预防和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和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城区。

  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方案明确,用人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要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给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和个人,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用工企业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在30日内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并向同级人社部门报备后方可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银行“一卡通”代发工资制度,按市上要求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工程分包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农民工工资支付需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通过专用账户以“一卡通”方式发给农民工。

  加快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与此同时,该区将在建筑和市政、交通、水利、矿山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至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并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设立50万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动用周转金垫付工资后要及时补足,完善政府应急周转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使用条件,规范运行程序,落实追回责任。落实清偿欠薪责任制,尤其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建立企业工资支付预警防范制度,通过构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网络,对发生过欠薪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欠薪隐患及时预警。

  健全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

  加快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通过建设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将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等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并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定期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提高工资拖欠案件处置能力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提高案件办理效能;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处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拖欠工资案件“一地投诉、网上处理”。建立拖欠工资行为联合治理机制,通过多部门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使案件受理率和查处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地区执法协作制度,以加强跨区域案件执法协作。及时有效地处置欠薪突发事件,通过建立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地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运用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严格规范建设领域支付管理

  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并且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严打和曝光非法转、违法包分包等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加大监管,在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基础上,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建。鼓励引导工程建设单位转变用工方式,将长期在城镇务工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加大维权信息公开力度,在所有工地张贴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包含业主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分包企业及监管部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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