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本网原创

榆中县检察院发出全省首例文物保护诉前检察建议

 2019/07/04/ 23:31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郭秀睿

  每日甘肃网7月4日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今日,记者从甘肃省检察院获悉,榆中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青城镇人民政府修复了榆中县青城镇被损坏的文物,为保护文物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做出了贡献。该检察建议是甘肃省首例文物保护前检察建议。

  今年4月,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履职中发现,榆中县青城镇古建筑群文物未得到合理有效的保护,城隍庙内墙上存在多处乱涂乱画的痕迹;青城书院、高家祠堂、罗家大院内设有火炉,烟筒从木质窗户伸出,不仅破坏了文物,而且存在火灾隐患;该批古建筑群中的门窗存在着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损坏,上面有用塑料制品包裹,铁钉、胶带固定的痕迹。

  为有效保护文物,4月29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向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青城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辖区文物的保护和监管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修复被破坏文物,防止破坏行为再次发生,确保国家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及青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针对城隍庙内墙上存在的多处画痕迹,聘请了具有文物甲级资质的甘肃省某古建工程公司,使用麻刀灰对墙体进行粉刷,对砖墙进行了清洗;在城隍庙献殿周围设置了长42米的安全防护栏,防止游客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同时,组织人员拆除架设的火炉和烟筒,清除古建筑群门窗上包裹的塑料制品和铁钉,并向古镇村民和游客进行文物保护宣传,促进当地群众提高保护文物的意识。

  目前,榆中县文物保护相关措施进一步健全,青城镇古建筑群内被破坏的文物已得到有效恢复。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