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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快捕快诉涉黑涉恶案件

 2019/07/05/ 09:28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张烁

兰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快捕快诉涉黑涉恶案件

“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

  每日甘肃网7月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自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9督导组第一次反馈问题以来,兰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牢检察机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主动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统筹处理好“依法与从严、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上级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为抓手,坚持严格依法从严办案,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齐头并进,充分体现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严惩质效。

  主动提前介入 打牢案件质量基础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市检察院与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侦捕诉协作机制,为检察机关做好“侦查取证的引导者”,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协助公安机关研判侦查方向,完善固定证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市院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审工作衔接办法(试行)》,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公诉案件,为案件号脉把关。6月6日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5件38人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协助公安机关研判侦查方向,为保证案件能够快速移送起诉和快速提起公诉打下了坚实基础。

  严格案件审查 确保案件把关定性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三级审查”机制,采取省市县三级院“大三级”和办案单位“小三级”(办案人和办案组、部门负责人和检察官联席会、分管领导和检委会)的审查方式,不断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核把关。6月6日以来,两级院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涉黑涉恶案件12次,检委会研究讨论案件9次。按照“三级审查”机制向省院报送审查案件14件,省院以涉黑涉恶案件定性批复11件,以普通刑事案件批复3件。通过三级审查,有力确保了案件把关定性,落实了“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的要求。

  坚持快捕快诉 提高办案效率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专门办案组认真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要求,扎实做好案件审查,提高补充侦查提纲的针对性,严格控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为在专项斗争中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突出对黑恶犯罪分子从严从重从快的打击质效,市院结合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斗争工作实际,印发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快捕快诉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办案和优先办案相结合,对涉黑涉恶案件快速批捕、快速起诉,用更快的效率、更高的质量,为快速审判赢得时间,彰显打击的力度和效果。通过严格落实上级院案件督办令,市院组成督导组帮助区县院解决案件审查起诉中的困难,落实领导干部“三亲历”带头办案机制,坚持领导包院督导制度,实行“一月一督,每月汇报”,坚持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办理,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加大自行补侦力度,依法缩短案件办理期限等方式,不断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度,确保了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捕快诉。6月6日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件40人,批准逮捕7件32人,平均办案期限为6日;依法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1件118人,以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3件15人,平均办案期限为9日,充分体现了依法严惩质效,推动了专项斗争进一步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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