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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召开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9/07/05/ 11:34 来源:金昌广播电视台

  6月6日上午,金昌市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就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向媒体作了通报,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会议通报了:2018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我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我市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第一项

  2018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1天,达标率85.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21ug/m3,达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平均浓度16ug/m3,达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111ug/m3,超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7ug/m3,达二级标准;一氧化碳平均浓度0.90mg/m3,达一级标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146ug/m3,达二级标准。

  剔除沙尘影响后,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6ug/m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2ug/m3,优良天数达标率93.3%,综合质量指数3.60,全省排名第一,达到了省政府控制目标值。

  2019年1月1日—5月31日,全市优良天数135天,优良率89.4%。二氧化硫平均值17ug/m3,达一级标准;二氧化氮平均值14ug/m3,达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101ug/m3,超二级标准;PM2.5平均值27ug/m3,达二级标准;臭氧平均值138ug/m3,达二级标准;一氧化碳平均值1.10mg/m3,达一级标准。

  剔除沙尘影响后PM10浓度为74ug/m3达二级标准,PM2.5浓度为21ug/m3达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标率97.1%。

  水环境质量

  2018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019年1-5月,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名列全国第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声环境质量

  2018年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达标率94.1%;市区道路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较好,达标率97.7%;各功能区中除3、4类功能区夜间部分时段噪声出现超标现象外,其余各功能区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功能区标准要求。

  第二项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2016年11月30日—12月31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环保督查,2017年4月1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兰州向甘肃省委、省政府进行了督察意见反馈。会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金昌实际,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了相关问题的整改。

  市委、市政府按照反馈意见制定了《金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永昌县、金川区及全市各级各部门就各自承担的任务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市整改办每月调度各单位整改进度,对在调度中发现的整改滞后的,如:永昌县供热公司提标改造、永昌县污水厂升级改造、市应急备用水源等项目实行周调度,时刻掌握整改进展,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加大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治理资金投入力度,两年来,我市累计投入资金近5亿元集中整治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其中,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金昌境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资金2亿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3亿多元,实施了永昌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永昌县供热公司锅炉提标改造、备用水源建设、土炕改造、小锅炉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土壤污染防治、清洁能源改造、民用煤煤质管控等项目。

  2018年以来,按照省上要求或实际需要,我市前后组织了5次整改“回头看”或复查复核,不断夯实整改基础、巩固整改成效;同时举一反三,对新出现的问题,能够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长期发力的,制定方案,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全省方案中涉及我市的11大类24项问题细化为55项具体整改任务中,其中5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剩余1项为金昌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完成时限为2020年,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经过集中整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政治站位更加坚定,绿色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市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第三项

  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根据《通报》指出的问题及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我市根据省级整改方案制定了《金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成立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多个工作小组,全面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金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确定了8大类30项任务,其中15项已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11项已整改并需长期坚持;生态红线划定、水电开发退出、祁连山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2012-2020年)》等4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涉及我市的22个整改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2019年5月9日,市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水电整改组,联合省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和甘肃金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对军马二号电站和西大河二级电站整改工作开展了市级审核,并报省级相关部门申请销号。其他项目验收工作也将在近期陆续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我市境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把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持续不断抓实抓好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金昌市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金昌日报社记者孙振杰

  记者提问:2018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1天,达标率85.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0,全省名列前茅;今年1-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4。这些指标都体现了我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请问,我市在这两方面主要做了哪些重点工作?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做好哪些重点工作?

  回答:按照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们紧紧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了大气专项督察。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下大力气完成了265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和1万户农村土炕改造;县区已建成煤炭集中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优质煤;完成了金昌发电公司一厂1#、2#机组和金川集团热电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减排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煤炭市场的清理整治;继续做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和农村清洁能源改造;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完成柴油货车治理任务;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加强道路和施工场地扬尘管控;开展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水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开展了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水源地“一源一策”专项整治方案,完成了20项涉及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保障了饮用水环境安全。同时,河长巡河制度全面建立,2018年以来累计巡河240余次,河长履职尽责,及时督办督导河道水域垃圾清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执法力度,重点监控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农业、工业、及生活污水等各类污染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持环境问题投诉热线“12345”“12369”畅通,接受群众对饮用水安全的监督和举报,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金昌日报社新媒体记者赵国慧

  记者提问:2018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也就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请问,我市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面主要采取哪些措施呢?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回答:2018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上的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金昌市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抓总,各部门分工负责,合力推进,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1天,优良率为85.2%。PM10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同比下降2.7%;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同比下降8.3%;二氧化硫年均值、二氧化氮年均值、臭氧8小时平均值、一氧化碳平均值均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完成了14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及520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任务。建成煤炭集中配送中心,统一标准集中配送优质煤。完成了1万户农村土炕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提前完成了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6491辆。

  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金川河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及地下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未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开展了“金昌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一源一策”方案,全面完成了整治任务。

  三是认真开展“净土保卫战”。2018年我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开展了农用地和重点行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县区开展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

金昌广播电视台记者李波

  记者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一系列举措,特别是2016年开展的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我们了解,2019年将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查。请问,为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我市采取了哪些重要举措?

  回答:为扎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先后印发了《金昌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调研工作方案》《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资料调阅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省委林书记在<关于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调研有关情况的汇报>上的批示精神的通知》,对全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调研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金昌市保障调研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祁连山整改组、生态问题组和督察整改组4个工作组,全力保障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前期下沉调研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是对近年来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成效进行了复查。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13日、2019年4月26日至5月4日,我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办的72个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了两次复查复核工作,并就这两次复查复核检查出的问题,又向各责任单位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并多次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全市性会议上进行专题汇报,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截至目前,全省方案中涉及我市的11大类24项问题细化为55项具体整改任务,其中5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剩余1项为金昌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该完成时限为2020年,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下一步,我将以攻坚冲刺的状态和扎实有效的举措,抓住有限时间,着力弥补差距、补齐短板,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限、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同时,举一反三,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新出现的问题,能够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坚持边整改、边排查,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也在时刻关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最新动态,适时成立保障工作组,制定督察保障方案,全力以赴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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