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原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教导员陈某某被逮捕
每日甘肃网7月6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姚智)7月4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原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教导员陈某某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决定逮捕。据悉,陈某某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市首例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据城关检察院公布的消息,2019年6月中旬,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带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助理,提前介入原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行动大队教导员陈某某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调查,其间就案件提出16条调查意见。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从警三十余年,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第三检察部提前开会部署,本着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优先审查、从严惩处、严格保密、严加防范的原则,就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押解、体检等安全事项作出了周密部署。6月26日,在兰州市城关区监察委员会将案件移送审查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决定拘留并由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执行拘留。
经过周密的审查,7月4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某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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