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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平凉市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6起 共处罚款1541.14万元

 2019/07/09/ 21:48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金奉乾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7月9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平凉市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据介绍,2018年4月18日至5月6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平凉市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8月23日督察组对督察情况进行了专门反馈,移交了重点问题线索。平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了《平凉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归纳梳理出5类14个方面34条问题,研究确定了81项整改措施,逐级靠实责任,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经过近一年的集中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25个,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9个。通过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平凉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治,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项目全部拆除,生态恢复治理初显成效;初步完成了自然保护区功能区重新规划,对20多处矿山开采区进行了生态治理和恢复;搬迁安置煤炭采空区群众2799户9998人;完成了60处水源地环境规范化建设,市、县级水源地保护内的道路穿越、违法违规项目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关闭自备水源井451眼,中水使用率逐年提高,地下水超采区水位明显回升。辖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绿色产业发展步伐加快,谋划实施一批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2019年1-6月份,平凉中心城区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达到了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8年以来,泾河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Ⅲ类标准要求;葫芦河水质2018年综合评价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2019年1—7月份综合评价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城乡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完成了6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 建成了3个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了34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站和30个垃圾填埋场,全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达到17.8万吨/日。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加强,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14个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6起,共处罚款1541.14万元,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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