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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图)

 2019/07/10/ 11:32 来源:天水在线

  5月20日下午,天水市县两级同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前一阶段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发布会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陈璧田同志主持,市纪委监委委员符继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丁晓来,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刘新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办副主任高学斌,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李世和出席发布会。甘肃电视台驻天水记者站、天水日报、天水电视台、天水在线等省市级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

  发布会上,天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陈璧田同志介绍了天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天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分别就本部门本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上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宣传动员、线索排查、专案侦办、深挖彻查、综合治理、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新战果新突破不断涌现。截止4月底,全市共排摸受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1321条,已核查办结781条,核实涉黑涉恶线索23条。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3起(其中农村恶势力犯罪集团1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19起(其中农村涉恶犯罪团伙4起)、打掉“村霸”8个、“砂霸”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6起,抓获涉案人员24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750余万元。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4起80人;审判机关一审审理判决涉恶案件8起37人,二审审理判决涉恶案件2起15人。2019年前4个月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7.43%,治安案件同比下降5.20%,社会面秩序持续向好。

  我市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强力打“伞”破“网”。市纪委监委启动“挖伞破网”攻坚月行动,开展“挖伞破网”“破零”行动。截至4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44件,办结1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组织处理64人,其中,“一案三查”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5人。组织系统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排摸出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510个,社区党支部30个,已完成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266个,社区党组织16个,调整撤换农村党组织书记197人。民政部门共整顿村委会1026个,调整罢免以及补选村委会主任14人。同时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做到扫黑除恶宣传主流媒体全覆盖并持续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H5、VLOG等方式制作扫黑除恶宣传作品,激发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组织优势警力果断出击,加快办案进度,强化攻坚,努力突破,增强震慑效应,继续扩大深挖打击成果。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筑牢防黑防恶的堤坝。着力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综合整治、源头治理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天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实录

  中共天水市委政法委

  (2019年5月20日)

  5月20日下午,天水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次新闻发布会,面向全社会发布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

  主持人:天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陈璧田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今天,市、县两级同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我代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欢迎大家参加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并对一直以来关注、支持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纪委监委委员符继红同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丁晓来同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刘新平同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办副主任高学斌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李世和同志。

  首先,由我介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总目标,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根治、三年治本”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四个清零”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八个一”集中行动,有力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强力整治行业乱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3起(其中农村恶势力犯罪集团1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19起(其中农村涉恶犯罪团伙4起)、打掉“村霸”8个、“砂霸”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6起,抓获涉案人员24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750余万元;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4起80人;审判机关一审审理判决涉恶案件8起37人,二审审理判决涉恶案件2起15人。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亲自部署参加相关会议,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锐同志经常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主动过问工作进展,多次作出批示和要求。年初,市委主要领导通过《致各县区委书记的一封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市三项重点工作之一进行部署安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约谈部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分析研判斗争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上成立督导组,深入县区、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工作组开展暗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二)健全制度机制,靠实工作责任。近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下发《天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包抓联系成员单位制度》《天水市健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及督导考评办法》《天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天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组织开展“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和“四个清零”承诺,各项机制与省上机制有效衔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源头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摸核查线索。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排查责任制,分县区、分领域、分行业开展调查排摸工作,对照12类打击重点,在完成“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和黑势力组织犯罪清零、恶势力集团犯罪清零、辖区黑恶霸乱清零、无涉黑涉恶问题签字背书清零“四个清零”行动,以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深层次、全覆盖的线索排摸核查工作机制为目标,强力推进线索核查和问题线索清零,市扫黑办组成专班对所有线索逐一开展“回头看”,不断扩大深挖打击成效。截止4月底,全市共排摸受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1321条,其中,省级移交线索279条,市、县区两级排摸受理1042条,已核查办结781条,核实涉黑涉恶线索23条。

  (四)依法重拳出击,坚决除恶务尽。认真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特点、新动向,持续加强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5个司法解释的深度学习,始终贯彻依法严惩方针,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六步工作法”和“十个到位”的工作规范,组织召开重点案件协调会议,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实现涉黑和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新的突破。

  (五)加大行业监管,强化综合治理。市政府办下发《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对行业部门加强线索排摸和行业监管作出具体要求。公安机关聚焦脱贫攻坚、防范金融风险、环境保护、改善营商环境、校园安全等领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依法打击惩治“黄赌毒”“黑拐枪”“盗抢骗”等违法犯罪相结合,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业职能部门依法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形成综合整治合力。2019年前4个月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7.43%,治安案件同比下降5.20%,社会面秩序持续向好。

  (六)聚焦“打伞破网”,夯实基层组织。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强力打“伞”破“网”。市纪委监委启动“挖伞破网”攻坚月行动,开展“挖伞破网”“破零”行动。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44件,办结1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组织处理64人,其中,“一案三查”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5人。组织系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排摸出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510个,社区党支部30个,已完成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266个,社区党组织16个,调整撤换农村党组织书记197人。民政部门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共整顿村委会1026个,调整罢免以及补选村委会主任14人。

  (七)强化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下发《2019年天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宣传内容的通知》,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做到扫黑除恶宣传主流媒体全覆盖。持续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编辑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考资料3万余本;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台签和致市民群众的一封信40余万份;在城区主干道、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广场设置综合性固定宣传牌44块;设置固定点位、固定材质宣传点1000余处,制作扫黑除恶宣传短视频及专题片,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积极运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H5、VLOG等方式制作扫黑除恶宣传作品,激发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逐级传导压力,狠抓整改落实。认真贯彻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约谈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梳理分析,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办法,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2月14日,王锐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暨工作部署会议,对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及其派出所、森林公安分局及其派出所及全市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400余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均召开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会议,逐级传导压力,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全市专项斗争取得了新的更大的突破。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着力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综合整治、源头治理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努力为建国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全市上下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统筹推动作用,全力配合好中央督导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即知即改解决问题,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坚决完成2019年“深挖根治”目标。

  二是持续深挖排摸黑恶势力线索。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确保排查工作不漏人、不漏事、不留死角。司法机关既要坚持依法办案、依法严惩,也要顺藤摸瓜、深挖细查,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公安机关规范线索核查管理,靠实核查责任,细化核查环节,明确核查程序,严明核查纪律,集中力量开展线索核查,彻底挖清摸透各领域黑恶势力、霸痞势力及治安乱点情况。

  三是继续扩大深挖打击成果。对核查落实的线索,组织优势警力果断出击,从速侦办;对在侦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尽快收网,移送起诉;对督办案件,强化攻坚,努力突破,增强震慑效应。坚持“有伞打伞、无伞破网、无网查责”的思路,把打击黑恶势力、深挖“关系网”“保护伞”和从严追究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责任“三个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破案打击凌厉攻势、挖伞破网上取得新突破。

  四是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工作。紧盯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刑满释放、有犯罪前科、社会闲散等重点人员群体,紧盯网络空间、金融市场等新兴领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力争在重点整治上攻坚突破。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筑牢防黑防恶的堤坝。要加大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提升宣传针对性和感召力,掀起新一轮宣传高潮。

  五是切实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全面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包抓联系县区制度,明确包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要全力迎接中央督导准备,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精心准备、全力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紧紧围绕市上挂牌督办案件、上级交办线索、重大线索、群众反复举报问题,加大督导力度,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县区和行业领域,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主持人: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提问。

  记者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挖伞破网”工作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

  主持人:这个问题,请市纪委监委委员符继红同志回答。

  符继红:截止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44件,已办结1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组织处理64人。特别是督促公安机关打掉恶势力团伙1个,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的9名涉案人员严肃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5人。截止4月底,因涉嫌“保护伞”及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立案5件,审查调查29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停职调查3人。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四方面入手,力争“挖伞破网”工作取得更明显的实效: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积极协作配合政法机关,聚焦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关系网,聚焦黑恶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和领域,聚焦“村霸”“市霸”“砂霸”和黄赌毒以及宗族恶势力,聚焦党员干部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或干扰案件查处,坚持扩线深挖、一查到底,坚决打掉各种“保护伞”。二是加大直查直办力度。截止目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78件,其中,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重点督办24件。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将进一步坚定动真碰硬的决心和勇气,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核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检验和评判。三是加强协作配合。认真落实《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机制》《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线索摸排、案件会商、逐案过筛等重点工作的部署推动,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挖伞破网”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督导落实。市纪委监委把强化检查督导作为推进“挖伞破网”工作落实见效的重要手段和突破口,通过派驻工作组、约谈提醒、调研督导、蹲点暗访等多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挖伞破网”工作抓实抓细,取得实效,并进一步扩大战果,形成强大震慑。

  记者问:我们知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止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级班子、染指基层政权,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请问组织部门在严把任职关口、保证村干部队伍整体纯洁上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今后有什么打算?

  主持人:这个问题,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丁晓来同志回答。

  丁晓来:保证村干部队伍整体纯洁,是建强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治理、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今年以来,市、县组织部门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要求,会同民政、纪委监委、公检法司、信访、统战等部门,对2016年换届以来任职的18000多名村“两委”成员及部分不是“两委”成员的村文书,按照“过一遍筛子”的要求,逐一对任职资格联审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整个工作坚持边审边查边改,对联审发现存在有前科劣迹、受过刑事处罚、道德品质败坏、群众意见大等影响任职问题的村干部,从严从快落实处理措施,坚决清除出村“两委”队伍,并及时补齐配强。目前,这一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将于5月25日前全面完成。同时,在所有村社干部中全面开展任职承诺,凡村社干部都要向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作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未受过刑事处罚、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存在涉黑涉恶和“村霸”行为、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管家人和亲属不涉黑不涉恶等5个方面的承诺,进一步巩固联审“回头看”成果。

  今后,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干部任前联审制度,推进健全任前联审长效机制,对所有村“两委”成员提名人选,逐一征求纪委监委、公检法司、信访、统战部门意见,严把任职关口;同时不断加大任职过程监督管理力度,对有问题的坚决撤换、严肃查处,确保村干部不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真正将村干部队伍建设成领导基层治理、推动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

  记者问:请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方面取得了哪些战果?

  主持人:这个问题,请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李世和同志回答。

  李世和:2018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止4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3起(其中农村恶势力犯罪集团1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19起(其中农村涉恶犯罪团伙4起)、打掉“村霸”8个、“砂霸”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6起,抓获涉案人员24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750余万元。通过专项斗争的打击整治,有效带动了刑事发案下降、抓获人数和公诉人数持续上升,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刑事立案同比下降26.5%、现案破案率同比上升2.4%,实现了“一降二升”目标,全市整体打击质效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天水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发挥好主力军作用,与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以摸排线索为抓手、以核查线索为重点、以侦查打击为核心、以长效整治为目的,真正形成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压倒性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记者问:听说天水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十四个一律”工作制度,请您介绍一下?)

  主持人:这个问题,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办副主任高学斌同志回答。

  高学斌: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担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案件定性的把关者、从重处罚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和社会综合治理的建议者的职能定位,在确保黑恶案件办理质量的基础上,主动作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彻底铲除黑恶案件滋生的土壤,提出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十四个一律”的要求,具体内容为:

  一是检查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实行侦查阶段提前介入机制;

  二是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专案组办理。检察长在年内必须至少办理一件黑恶案件;

  三是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分管副检察长阅卷并签字后报告检察长,必要时由检察长阅卷,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和涉黑案件以及有保护伞案件,检察长必须亲自阅卷;

  四是对检察机关否定公安机关黑恶定性的案件一律实行两次退查;

  五是县区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在批准逮捕前一律报市院同步审查;

  六是两级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在提起公诉前一律层报省检察院同步审查;

  七是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交检委会讨论,依据案情可适时召开多次检委会讨论;

  八是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按照从严从重惩处原则,由检委会讨论决定,提出明确具体的量刑建议;

  九是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一律从严把握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十是在法律时效内对法院判决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律要提出或同意、或抗诉或发检察建议的具体意见,报市检察院扫黑办审定;

  十一是审查涉黑涉恶案件一律要向相关部门或形成黑恶势力的责任部门发出社会治理和铲除黑恶案件滋生土壤的检察建议;

  十二是一律实行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承诺签字制度。对在办案中应该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了未上报的,实行最严格的追责制度;

  十三是一律将涉黑涉恶线索统一移送市、县(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四是一律将涉及到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报市检察院扫黑办,统一移送市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十四个一律”的要求,对于依法准确、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从制度和机制上发挥了积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记者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进展,以及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情况?

  主持人:这个问题,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刘新平同志回答。

  刘新平:2019年以来,天水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专项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谋划部署,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提高了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了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市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措施,谋划安排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2019年1月18日,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勇谋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2月19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忠福再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在2月26日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马忠福院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3月5日市法院扫黑办召开专项会议,统一执法办案思想。5月8日,又召开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全面分析梳理了前期工作经验和存在不足,并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14日,院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决定成立7个督查组,由市中院7名党组成员带队,对7个县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

  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运行顺畅。2019年1月至今,市法院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在春节前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落实“一案双审查”制度的工作方案》等若干工作方案,并根据省高院通知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做出了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马忠福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院内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六位资深法官组成两个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审查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不断强化专业学习,统一执法办案思想,进一步提高审判水平。组织扫黑办全体成员认真学习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相关法律文件;在5月8日召开的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组织全市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对两高两部4月9日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保护伞”案件审判业务指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进行了传达学习,全面掌握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证据标准,统一执法办案理念。

  四是不断深入排查核查,线索摸排工作取得突破,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四个清零”的总体目标,天水市两级法院对近五年来所审结以及正在审理中的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大排查、大核查,系统全面梳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信访等案件信息,分级分类开展研判。通过筛查2014年—2018年各类案件87500案,共审查移送111条线索。同时,明确规定今年起所有办理的案件必须同步审查、报送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

  五是严格依法公正审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量发展。

  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恶案件3起,两起案件分别于4月18日、4月19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另一涉恶案件将于5月21日开庭审理,预计6月中旬前宣判。有关情况我们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司法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主持人:鉴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新闻媒体给予本次新闻发布工作的支持。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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