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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第七批诚信“红黑榜”名单出炉,7家诚信企业上红榜!

 2019/07/15/ 10:28 来源:金昌广播电视台

  为全面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守信的良好风尚,7月12日,金昌市“共筑诚信•德润金昌”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在市文化中心道德讲堂举行。

  会上,介绍了我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及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有关情况,发布了金昌市第七批诚信“红黑榜”名单,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并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金昌市第七批诚信“红榜”名单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诚信红榜企业(5家)

  甘肃元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德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永昌县龙华商贸餐饮有限公司

  金昌市金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昌市花之缘饰品有限公司

  金昌市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2家)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昌市第七批诚信“黑榜”名单

  金昌市税务局诚信黑榜企业(1家)

  金昌市乾瑞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法人单位(10家)

  1、甘肃中大钛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海东)

  2、民勤县明大选炼厂 (法定代表人:张旭荣)

  3、永昌县祥泰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学勇)

  4、金昌和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忠德)

  5、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茂雄) 

  6、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福海)

  7、甘肃西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永清)

  8、金昌市融汇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银福)

  9、永昌三强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国录)

  10、金昌日升隆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春林)

  二、自然人(121名)

  我市诚信“红黑榜”发布总体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文明办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围绕“共铸诚信、德润金昌”主题,共发布了6批诚信“红黑榜”名单,对297家诚信企业、88家失信企业和697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通报,产生了很好的教育、警示、激励和导向作用。

  今天,金昌市举行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金昌市第七批诚信“红黑榜”名单,对7家诚信企业、11家失信企业和121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通报,这也是我市开展诚信“红黑榜”发布常态化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市文明办将积极协调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以打造“诚信金昌”为目标,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着力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法制化方面下功夫。

  一是全方位抓好诚信建设教育宣传,引导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

  二是全方位抓好诚信建设实践活动,努力营造奖励诚信、惩戒失信的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

  三是全方位抓好组织协调,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我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金昌市坚持“定制度、建平台、严奖惩、强宣传”四管齐下,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大力建设诚信金昌,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信用环境。

  一是定制度,健全机制。

  二是建平台,信息共享。

  三是严奖惩,激浊扬清。

  四是强宣传,引领导向。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落实《金昌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今年启动编制《金昌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设计、稳步推进,进一步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加大联合奖惩力度,推动“诚信金昌”建设迈上新台阶。

答记者问实录

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驻金昌市记者站站长高莉

  记者提问: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诚信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回答: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一是建立了“双随机”工作机制。通过对市场主体随机抽查检查和有效的监管,让企业真切地感受到守规守法、诚信经营,就处处绿灯,一路畅通;违规违法、违约失信,就会处处红灯,处处受限。

  二是加强对经营异常市场主体的监管。对未按时报送公示年报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未报送年报信息的个体工商户标记为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建立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全力配合市发改委完成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按照市发改委信用信息建设的要求,我局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将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归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信用甘肃”等网站向社会公示,最终将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共筑诚信的目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近年来对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取得显著成效。今后要更好地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打击失信行为,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

金昌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记者闫瑾

  记者提问:对列入“红榜”的企业,税务部门有哪些激励措施?

  回答:自2014年以来,金昌市税务系统连续5年对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开展评价,通过纳税信用评价的开展,纳税遵从度逐步提高,从近几年来看,A级纳税人逐步增多。2018年,我市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纳税人6646户,对全市6193户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共评出A级纳税人总户数434户, B级纳税人总户数2585户, M级纳税人总户数2594户,C级纳税人总户数237户,D级纳税人总户数343户。并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提供税收管理服务激励措施。一是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二是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三是连续3年被评为 A 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享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四是A级纳税人还将享受办理出口退税的优先权。五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的纳税人,达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六是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纳税人,达到资源综合再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七是各银行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将纳税信用转化为企业融资动力,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等。2018年,我市已与8家商业银行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通过“银税互动”为306户纳税人,发放涉税信用贷款39.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贷款户减少15户,涉税贷款增加17.6亿元。

  记者提问:税务机关近年来在推动“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落实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

  回答:2014年以来,我局根据关于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库及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相关规定,全面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扎实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着力构筑诚信纳税信用体系。截止目前,我局通过金昌市“共筑诚信 德润金昌”诚信“红黑榜”,发布红榜企业23户,发布黑榜企业3户。通过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黑榜企业1户。同时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针对虚开、骗税案高发态势,全市税务系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查处各类发票违法案件162起,查处违法发票1.29万份。查补入库税收收入2054.2万元。充分发挥了打击震慑作用,税收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

金昌日报社记者孙振杰

  记者提问: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全市法院都对“老赖”采取了哪些执行措施?

  回答:自从以来,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全市法院加大威慑力度,在破解执行难的过程中把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贯穿始终,树立执行权威,打开执行局面。与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的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293例,限制高消费3353人次,约谈公职人员57人次、党政机关13个,1212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公安机关协查被执行人信息816人次、临控被执行人105次,决定司法拘留347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线索19件,公安机关刑事立案6件8人,检查机关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执行公务罪的5案7人提起公诉,法院判决5案7人,有力震慑了抗拒、逃避执行行为。

  记者提问:为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全市法院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

  回答:目前,执行工作虽取得较好的成绩,但破解执行难永远在路上,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复杂严峻。下一步,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巩固完善已有机制,制定切实解决执行难任务清单,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推动执行工作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并将进一步整合社会诚信信息资源,促进社会惩戒不同系统的共享互通,形成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立体化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惩戒系统中自动对比、自动惩戒,最终建立“守法守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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