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 实习生张春燕)7月15日,宕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马某辉等9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被告人马某辉等人经常纠集一起,因口角或琐事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活动,随意殴打恐吓他人,造成多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刑法》第293条规定,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宕昌县法院依法由院长任映涛担任审判长,与副院长张颖斌、刑庭庭长文焕光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张颖斌主审本案。合议庭立足司法审判核心职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三项规程”的要求,娴熟驾驭庭审,使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规范,秩序井然。本案经过8个多小时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被告人对犯寻衅滋事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合议庭评议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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