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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临潭县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审理

 2019/07/17/ 19:45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郭秀睿

  每日甘肃网7月17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日,临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单如某、单尔某等7人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吕某某非法侵入住宅一案在临潭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系临潭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由临潭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担任审判长,临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超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单如某、单尔某等人从2011年至2016年在临潭县境内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形成了以单如某、单尔某为纠集者,单某某、王某某、牟某某、马某某(在逃)、张某某、吕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暴力讨债,严重干扰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该案庭审持续了14个多小时,庭审现场程序规范、有条不紊。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庭审前,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临潭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庭审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起诉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

  通过开庭审理,临潭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当庭进行了宣判,依法对被告人单如某等7人分别判处十六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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