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法治

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07/26/ 08:12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许沛洁

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每日甘肃网7月2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7月25日上午,张家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庭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6年以来,以被告人李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坏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收取保护费。几年来先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4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其他违法行为16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9人,在李某的组织、指挥下多次实施犯罪活动,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属首要分子;被告人毛某等3人多次积极参与犯罪活动,属恶势力犯罪集团固定成员;马某等5人是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应依法予以严惩;被告人杨某等6人参与犯罪活动,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但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犯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作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张家川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对其他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