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7月2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 通讯员冯忠海)一名随家人来兰打工的湖北籍25岁小伙熊某,最近因个人情感方面遇到了问题,突发奇想爬上了中山桥桥顶发泄情绪,结果被闻讯赶到的民警、消防苦苦劝解了三小时后才将其抱下,熊某也因此付出了被行政拘留5日的代价。
7月27日20时许,违法行为人熊某独自来到中山桥,二话不说直接爬上桥顶,过往群众见状拨打110报警,正在附近巡逻执勤的城关公安分局临夏路派出所和第三治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桥下一面进行劝解,一面疏导交通。其间,熊某除了玩手机和陈述自己情感方面的委屈外,丝毫没有下桥的意思,无奈,民警、消防人员只好爬上桥顶近距离进行劝导。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熊某最终被抱下桥顶。随后,熊某被带到临夏路派出所进行调查。
7月28日,城关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熊某行政拘留五日。民警借此告诉大家,生活中遇到挫折和困难要正确面对,不能以浪费大量警力或公共资源来制造轰动效应,否则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相关新闻
- 2019年06月13日西和县一男子酒后滋事并多次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被拘留8天
- 2019年05月29日甘州:女子欠款不还 谩骂、威胁、殴打法官被拘留
- 2019年04月07日烧田埂引发火灾 秦安六旬老汉被行政拘留
- 2019年04月01日烧荒引发火灾烧毁200多棵松树 西峰一妇女被拘留10日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