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7月31日上午,徽县人民法院对3起涉恶案件进行宣判,27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刑期为18年4个月,同时并处了罚金,最高罚金23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延祥、贺德龙、王远东、李磊、邵飞飞、彭旭龙经常纠集一起,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利放贷,以滋扰、纠缠、哄闹、辱骂、恐吓、贴传单、拉横幅等“软暴力”手段暴力讨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给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极大伤害,导致部分家庭卖房还债、贷款还债、夫妻离异、在外住宿等危害后果,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徽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关系网”。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徽县人民法院将始终保持对涉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进一步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惩处力度,切实打出声威,打出震慑,打出成效,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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