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东乡县前锦硅铁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县锦祥研磨有限公司、永靖县宇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受理东乡县前锦硅铁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县锦祥研磨有限公司与永靖县宇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永靖县宇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担任合并破产管理人。
东乡县前锦硅铁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县锦祥研磨有限公司、永靖县宇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应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破产管理人(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号盛贸华府C座28层,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8100949569)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2019年9月16日上午9时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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